《城隍庙碑》全称《唐缙云县城隍庙记》,是李阳冰担任缙云县令时,于乾元二年(公元759年)在县城隍祈雨有应之后篆写刻石的。寥寥八十六字,记叙祷雨、迁庙两件大事,言简而意明。
现存于缙云县博物馆碑廊,碑高1.65米,宽0.79米,厚0.17米,字径7×11厘米。设碑座。正文共86个字,自右至左直书8列,字体篆书。落款2列,字体楷书,字径2×2厘米。碑中大部分字迹清晰可辩,只可惜右下角有8个字损毁较严重,右上角碑身有缺损,暂用铁箍加固。此碑书法瘦劲通神,中锋行笔,结体委婉自如,与所书他碑不同,有翻刻本传世。
欧阳修在《集古录》中记载唐令李阳冰篆写刻石的《城隍神记》一事:署理缙云县之后,趁降香之便,也曾到庙里去找着了那块石碑,摩挲再三,诵读再四。石碑上圆下方,高五尺三寸,广三尺五寸,碑文篆书八行,每行十一字,末行九字,字体瘦长,字高不足三寸,宽二寸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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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】城隍神,祀
【2】典无之,吴
【3】越有尔。风
【4】俗水旱疾
【5】疫必祷焉。
【6】有唐乾元
【7】二年秋,七
【8】月不雨,八
【9】月既望,缙
【10】云县令李
【11】阳冰躬祷
【12】于神,与神
【13】约曰:五日
【14】不雨,将焚
【15】其庙。及期
【16】大雨,合境
【17】告足。具官
【18】与耆耋群
【19】吏,乃自西
【20】谷迁庙于
【21】山巅,以答
【22】神休。
【释文】城隍神,祀典无之,吴越有尔。风俗水旱疾疫必祷焉。有唐乾元二年秋,七月不雨,八月既望,缙云县令李阳冰躬祷于神,与神约曰:五日不雨,将焚其庙。及期大雨,合境告足。具官与耆耋群吏,乃自西谷迁庙于山巅,以答神休。
::祀典(sì diǎn)记载祭祀仪礼的典籍,出自《国语·鲁语上》;
::吴越(wú yuè)指春秋吴越故地 今江浙一带;
::既望(jì wàng)指的是农历一个月中某天特定的称呼,十六称既望;
::缙云(jìn yún)一般指缙云县,今浙江省丽水市辖县;
::及期(jí qī)到时候;
::合境(hé jìng)指全境的人;
::耆耋(qí dié)指年纪很大的人,出自《汉·曹操·对酒》;
::神休(shén xiū)神明赐予的福祥,出自《文选·扬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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