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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今年6月15日,本市电动自行车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三成,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已占全市交通亡人事故的29%。这是市交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。
据交管局事故处介绍,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中,原因主要是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、逆行、违法进入机动车道行驶,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,因不佩戴安全头盔、违反规定骑车带人加重了事故伤害程度。
3月9日,在朝阳区华威南路与弘善东路交叉口,一男子骑电动车带着10岁的孩子南向北闯红灯进入路口,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相撞,造成骑车人死亡、孩子受伤。
3月28日9时,在昌平区天通苑学校门前,一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女友行驶时,因操作不当,电动自行车方向偏移撞向前方路边由北向南行走的一位老人,造成老人受伤,该男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在西城区菜市口大街南横东街西口北侧30米处,一男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时,撞上路侧灯杆,经医院抢救无效,骑车人于当日死亡。
(原标题:近三成交通亡人事故与电动自行车有关 电动自行车事故上升三成)
来源:北京晚报 记者安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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