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603162 证券简称: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:2023-0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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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
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
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<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
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等议案,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
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相关规定,公司对《2023 年限制性
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本次激励计划”)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
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,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
核查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
(一)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
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公示了《2023 年限制性股票
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》,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
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。
馈进行记录。
(二)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
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、身份证件、
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(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,下同)签订的劳动合同
或聘用合同、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。
二、监事会核查意见
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,并
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,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:
理办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。
重大误解之处。
对象的情形:
(1)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(2)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(3)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
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;
(4)具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;
(5)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;
(6)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,为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
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。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、独立
董事、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
子女。
综上,公司监事会认为,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、合规,本次激励
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
象条件,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、有效。
特此说明。
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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